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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28    发布者:华夏招生在线   点击率:994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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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招生在线经过全面咨询了解分析学习了如下招生信息供您参考并选择报考自己理想的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呼伦贝尔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呼伦贝尔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呼伦贝尔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第五条 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 录取批次

(一)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批录取,区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要求安排;

(二)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三)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四)普通本科:本科二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第七条 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及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二)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录取的英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外语口试,则不做口试成绩要求。

(三)采矿工程专业、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只招男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1.艺术类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体育类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招考科类为文科和蒙授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理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理科)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体育类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文科(理科)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关于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一)报考我校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的投档考生,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服务暨网上志愿平台”,选择本专业且确定后,即默认考生及考生家长已阅读“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附属协议”,清楚该协议全部内容的含义,并同意在入校报到时签订该协议,如入学报到时不签订附属协议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男生,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不可转出,可以转入。班级总人数最多不超过40人,如多人申请转入,择优录取。

(四)报考采矿工程(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学费及住宿费由企业为其缴纳。此外企业还为学生提供一定比例的奖、助学金。

(五)在呼伦贝尔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附属协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减”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同时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帮扶措施。系统化的资助和帮扶,有力地将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政策落到实处。

第十八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呼伦贝尔学院将根据教育厅及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本校官网等公开发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呼伦贝尔学院负责解释。

 

 

附:

学校国标代码:10819

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招生网址:https://zsjy.hlbe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 

E-mail:hlbexyz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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