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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信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3-06-08    发布者:华夏招生在线   点击率:9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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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招生在线经过全面咨询了解分析学习了如下招生信息供您参考并选择报考自己理想的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第四条  教育部代码:1436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9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成立于2011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369)。学院位于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现自有校园占地面积33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57752余万元,数字化图书馆藏书48万余册、在校生标准化塑胶田径场、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化学生食堂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电子阅览室设施先进,无线网络覆盖全校,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善。

学院现设有大数据与软件学院、物联网与通信学院、人工智能与电子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设计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招生专业共36个,拥有在校学生1万余人,在校教职工53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2.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3.收费标准: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为9800/-12000/年,住宿费标准4-6人间为1400//-1200//(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各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4.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双眼辨色正常,无色弱,无色盲,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和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要求双眼辨色正常,无色弱,无色盲,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5.普通类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军队院校等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在录取专业时,根据投挡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相近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6.对进档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7.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学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地招生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9.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一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制度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一类是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500元、二等为3300元、三等为25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另一类是学校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3-49633902

2.招生服务

咨询热线:023-49633888  46933833  

学院传真:023-66278555

学院网址:http://www.cqtc.edu.cn/

学院地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巴岳大道9

第十四条  声明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遇任何招生问题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如出现任何问题,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授权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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